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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谈判欧盟抛出价格底线
[发布时间]:2013年7月24日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点击率]:1300
【导读】: 7月19日,一则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机电商会)发出的函件,递送到66家中国光伏企业负责人的手上,函件上书写着在此次光伏“价格承诺”谈判中欧盟的价格底线:0.57欧元瓦。   7月2...


  7月19日,一则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机电商会)发出的函件,递送到66家中国光伏企业负责人的手上,函件上书写着在此次光伏“价格承诺”谈判中欧盟的价格底线:0.57欧元/瓦。
 
  7月22日,江西一位光伏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机电商会此次发函,是向企业征询是否接受欧盟0.57欧元/瓦的价格底线,“如果接受,此次谈判才有可能持续下去”。
 
  0.57欧元/瓦的组件价格底线,被认为是本次价格谈判中欧委会最后的让步。在此次谈判中,欧方坚持0.6欧元/瓦的价格底线,而中方提出的方案是0.5-0.55欧元/瓦的底线。0.57欧元/瓦的价格底线,已等同于取中欧双方方案的中间值。
 
  在中欧光伏价格承诺谈判中,中方由中国商务部和机电商会组成谈判小组,并获得66家光伏企业的授权。但对于0.57欧元/瓦的欧盟最低价格底线,光伏企业之间反对与支持不一,中盛光电、中电光伏等企业予以支持,阿特斯阳光等企业则持反对态度。
 
  “我们给机电商会的反馈意见是原则上同意,但希望接下来的谈判能把价格再拉低一点。”中盛光电集团CEO佘海峰告诉记者。中盛光电是机电商会价格承诺谈判重点听取意见的五家企业之一,另外四家为:英利新能源、天合光能、阿特斯阳光、嘉盛光伏。
 
  在佘海峰看来,如果此次价格谈崩,中欧双方再次回到谈判桌极为艰难。“我们也不要总  把欧盟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欧委)当作一个对立面,事实上欧委会也希望把事情谈成,因为谈不成,接下来就是中欧贸易战,对方压力也很大。”
 
  自6月10日,类似的谈判中欧双方已经进行过两轮,如若8月6日前中欧双方不能达成解决方案,反倾销税将由目前的11.8%升至47.6%。
 
  阿斯斯阳光(NASDAQ:CSIQ)全球市场高级总监则表示,对于欧盟的该价格底线,该公司难以接受,“0.57欧元/瓦的组件价格底线,会让中国公司产品在欧洲没有任何竞争力”。
 
  “我们曾委托过欧洲的团队就这个价格做了一个调研,客户表示,高于0.57欧元/瓦就不会购买中国的组件。”张含冰同时对记者透露,该调研同时显示,如果组件价格定在0.52欧元/瓦,则欧洲的业务会直滑10%,如果是0.53欧元/瓦的话则损失在40%,0.57欧元/瓦则会100%被阻隔于欧洲市场之外。
 
  另外,数位光伏企业人士对记者透露,在此次价格谈判中,有部分条款已达成共识,但部分仍是模糊处理。
 
  如第二轮谈判将第一轮中的“连坐”条款打掉,第一轮要求一家企业低价出售则所有企业一同受罚;第二轮谈判同时设定了光伏价格浮动期限,即0.57欧元/瓦并非固定价格,而是以彭博通讯社中数据库中的组件价格作为浮动基准。
 
  “但彭博系统内的价格相对较高。”张含冰说,彭博通讯社是用户注册后,自己填的价格,“采集相对随意,不代表市场上真实的价格”。
 
  作为以彭博数据作为第三方参照标准的提出者,佘海峰则认为,需要有第三方数据作为浮动基准,而彭博数据库第三国销往欧盟的价格虽然不是很完善,但为第三方的数据来源,相对公正,“如此可以不必死守0.57欧元/瓦的价格底线”。
 
  在模糊条款方面,欧盟要求一旦中方接受条款后,一家公司只能限于出口组件,而不能出口电池、逆变器等产品;中方同时不能至第三方设厂。
 
  “我们希望解释清楚条款,譬如我们公司早已在加拿大设厂,这算不算第三方呢?”张含冰说,如果不承认企业早先在第三方设厂,那么同意欧盟价格底线的条款就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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