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公布的2015年34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显示,自镇流LED灯不合格检出率为28.8%;自镇流荧光灯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0%;可移式通用灯具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而记者查阅近5年质检总局关于灯具产品的抽查结果来看,情况也不容乐观。2010年节能灯质量抽查,不合格率为56%;2011年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42%;2012年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抽查,不合格率为24%;2013年LED照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不合格率为20%;2014年LED照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13%。
此外,雷士照明、佛山照明、欧普照明这些上市品牌产品,也常登“黑名单”。在近日湖北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照明灯具产品质量抽查结果中,雷士照明有一款自镇流LED灯和一款嵌入式灯具 “上黑榜”;佛山照明一款嵌入式灯具也被检测不合格。这几款产品都被列为“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且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照明灯具”,辖区内(湖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经营者,被命令停止销售同一商标(未标注商标的,标称同一生产者视为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商品,并采取警示等措施。
业内人士表示,我国通用照明市场空间巨大,分布广泛、地域集中度不高,给市场和行业监管带来很大挑战。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小型照明企业,很多企业没有质量控制体系和持续完善的研发体系,产品销售策略就是以低价盈利为主,造成了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仿冒伪劣产品。提升对产品质量的把控能力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点之一,也将成为品牌企业发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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