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水——将达624亿千瓦时
2016年,全国弃水主要发生在四川、云南两省,两省弃水电量达到了574亿千瓦时。从2013年到2016年,四川省的弃水电量为26亿千瓦时、97亿千瓦时、102亿千瓦时、260亿千瓦时;云南省的弃水电量为50亿千瓦时、168亿千瓦时、152.6亿千瓦时、314亿千瓦时。据预计,2017年在云南电网统调火电按最小方式运行、仅安排160亿千瓦时发电量的情况下,水电富余电量仍可能近550亿千瓦时。其中,四川省260亿千瓦时的“弃水”电量,相当于水电发电企业一年白白流失了约80亿元。
2017年上半年,水电利用率下滑显著。1-6月份,全国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1514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144小时,弃水率增加了8.69%,若以此增长率计算,2017年川滇两省弃水电量将达到624亿千瓦时,经济损失将达到192亿元。
在水电装机容量超过1000万千瓦的7个省份中,除云南同比增加288小时外,其余省份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同比均有不同程度降低,其中贵州和广西降幅超过600小时,同比分别降低718和632小时,湖南和湖北同比分别降低389和127小时。
弃风——上半年弃电235亿千瓦时
2016年全年“弃风”电量497亿千瓦时,超过三峡全年发电量的一半,全国平均“弃风”率达到17%,弃风现象发生在新疆、甘肃、内蒙古等11个地区,陕西首次出现弃风现象。其中,2016年弃风大幅增加的地区为甘肃、新疆和内蒙古,甘肃、新疆、吉林等地“弃风”率高达43%、38%和30%;2017年一季度,全国“弃风”电量135亿千瓦时,全国平均“弃风”率16%。
2017年上半年,全国风电发电量14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平均利用小时数984小时,同比增加67小时;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较高的地区是云南、四川、福建和天津,分别是1592小时、1498小时、1225小时和1208小时。上半年,风电弃风电量235亿千瓦时,弃风率为15.77%。大部分弃风限电严重地区的形势均有所好转,其中新疆、甘肃、辽宁、吉林、宁夏弃风率下降超过10个百分点,黑龙江、内蒙古弃风率下降超过5个百分点。
新疆仍是弃风量最高的省份,72.5亿千瓦时;内蒙古紧随其后,弃风量50.3亿千瓦时;甘肃省是弃风率最高的省份,高达36%。根据绿色和平的估算,这三个省区上半年的弃风电量共计172.3亿千瓦时,造成的环境和人体健康损失估计高达29亿元人民币,约占全部省区弃风造成环境健康损失的四分之三;二氧化碳排放约1439万吨;企业经济损失约为82亿元人民币。
上半年弃风造成造成经济损失达266亿元。
但,吉林的弃风率从去年同期的53%下降到当前的44%,仍为全国最高;黑龙江的弃风率没有变化,依旧是36%,与甘肃并列全国第二位。”这两省二季度弃风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较大回落。一、二季度数据对比显示,吉林、黑龙江和辽宁三地的弃风限电情况在供热期之后明显好转,弃风率分别由一季度的44%、36%和15%下降到9%、1%和3%。
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资深项目主任孟琦认为:总体而言,2017年第一季度弃风程度相比去年同期有所减缓,但还称不上“明显好转”。在为电网出台多项措施解决弃风问题点赞的同时,我们也想追问以下几个问题:
针对弃风依然严重的区域是否应该采取更为积极的措施保障并网?
针对弃风量和弃风率双降的区域如何确保下降趋势能够持续?
目前改善并网的措施是否触及了弃风问题的核心?
哪些措施是暂时的应对?哪些措施又可以落实为长期机制?
弃光——全国弃光37亿千瓦时
2016年,弃光主要发生在西北地区,弃光电量由2015年的49亿千瓦时增加到2016年的70亿千瓦时,弃光率提高了6个百分点,达到20%,其中,新疆、甘肃“弃光”率高达32%、30%。2017年一季度“弃光”电量27亿千瓦时,全国平均“弃光”率达到13%。
2017年上半年,全国光伏发电量5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全国弃光电量37亿千瓦时,弃光率同比下降4.5个百分点,弃光主要集中在新疆和甘肃,其中:新疆弃光电量17亿千瓦时,弃光率26%,同比下降6个百分点;甘肃弃光电量9.7亿千瓦时,弃光率22%,同比下降近10个百分点。
需要注意的是,2016年数据显示,西北地区为全国弃光量最高地区,其弃光量约占全国弃光量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