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强北设立柜台,只为骗取价值高的货物。昨天,深圳中院二审开庭审理一起合同诈骗案,几名被告专门在华强北租柜台,先骗得商家信任而后以赊欠的方式骗得109部iPhone手机。
经检方查明,2011年6月份,由被告人谢燕弟、陈少龙和谢乙彬(另案处理)策划,由陈少龙用一张姓名为“谢少龙”的伪造身份证在福田区华强北路远望数码商城租下了一个柜台,之后由谢乙彬负责幕后指挥,并找来一男子负责看守柜台,陈少龙则负责先通过全额付款的方式向该商城其他柜台进货iphone4 16G型号手机,先骗取其他柜台的信任,进而准备再以欠款拿货的方式骗取大量手机,并交由谢燕弟变卖后逃匿。经鉴定,涉案109部手机合计价值人民币440630元。
今年1月,福田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谢燕弟、陈少龙、许仁杰3人有期徒刑6年,并均处罚金10000元。因不服一审判决,该3人均提出上诉。昨天深圳中院二审此案,3人在庭上均表示“认罪”,但他们都声称自己并未参与策划,真正的幕后“老大”是谢乙彬。
据悉,谢乙彬已于去年12月投案自首。此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