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线路总功率,在额定电压下,控制装置与LED模块(或模拟负载)一起工作时,线路总功率应不超过制造商声称值的110%;
17)电源电流,当控制装置与额定功率的LED模块(或模拟负载)在额定电压下工作时,电源电流与控制装置上所标志的电流或制造商产品样本所宣称的电流的差异不超过10%;
18)电源的环境适应性要满足:环境温度,工作范围-40℃~70℃,存储范围:-50℃~85℃;相对湿度,工作范围10%~95%(50℃),存储范围10%~95%(40℃);
19)盐雾环境适应性要求,根据LED驱动电源的应用环境确定是否有盐雾环境适应性要求,见表8,如果其应用环境有盐雾环境适应性要求,则LED驱动电源在我国典型的盐雾环境下应能正常工作;
20)可靠性要求,采用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衡量LED驱动电源的可靠性水平,LED驱动电源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应不低于:50000h;
21)外壳防护等级:IP67;
22)噪声要求,噪声应≤25(dB(A));
23)防雷要求,室外LED驱动电源应能承受10kA的雷击浪涌试验。将LED驱动电源按正常使用安装在在环境温度为25℃±5℃、相对湿度为60%±10%R.H.的环境下,通以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的电源,按GB18802.1规定的试验方法在LED驱动电源的相线与保护地之间、相线与外壳之间,施加雷击浪涌脉冲为8/20μs、±10KA的放电电流各5次,试验中LED驱动电源不应发生闪络,并且LED驱动电源能正常工作;
24)LED驱动电源要有相关认证:CE/Rohs/CQC/CCC/UL至少其中一种。
三、其它要求:
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对所投设备进行详细报价。
四、投标报价:
投标人所填写的报价应包括材料费,制作、运输、装卸费及技术服务等全部费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和政策变化因素而变动。
五、验收方式:
按指定的地点送货完成后,由招标人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初验收。
六、付款方式:
LED颗粒:合同签订后,全部产品到货验收合格60天后付合同总价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结清。
LED驱动电源:合同签订后,全部产品到货验收合格90天后付合同总价的85%,余款1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结清。
浪潮华光强调,无论投标过程中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公司均无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未中标原因,且投标文件均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