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与自能效标识制度实施之日起业内人士的担忧联系在了一起,由于能效标识制度采取的是“生产者或进口商自我声明、备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的实施模式,也就是说,能效标识上的各种数据都是由生产厂家自己标注的,备案时虽要求企业出具相关检测报告,但检测数据并没要求出于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检测能力的企业可在企业实验室进行检测。
这种企业轻而易举就能获得能效标识,为监管困难埋下了“定时炸弹”。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能效标识与财政补贴挂钩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一些企业铤而走险、虚标能效标识。
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没有强有力的处罚措施也变相滋生了某些企业的恶习,《能效标识管理办法》显示,如果有不法企业利用这项国家花费巨资旨在促进节能减排惠及普通百姓的工程作为牟取暴利的工具,这种欺骗行为被发现后,受到的处罚仅仅是“由地方节能管理部门或者地方质检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和停止使用能源效率标识;情节严重的,由地方质检部门处1万元以下罚款”。
美的电器新闻发言人王金亮之前接受采访时说过,出现这种问题,直接原因在执法力度不够、生产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不少地方政府明明知道有企业生产不合格的东西,但依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产品流出去了。即使偶尔有查处,也是隔靴搔痒,罚点钱意思下就完了。所获得的利益上千万,花个十几万就搞定,谁还愿意老实本分地做生意。”